按照教育部要求,现对我校2021年艺术类音乐学(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)专业合格名单、认定原则和分省计划进行公示。考生可登录小艺帮APP,进入考试结果页面,查询个人成绩和省内排名。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(即日起至4月9日)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。联系电话:010-82303943。
一、认定原则
1.符合教育部和招生简章等规定的报名及考试要求;
2.声乐类考生,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618分;
3.器乐类考生,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586分。
二、分省计划
1.声乐类分省计划
省份 |
计划人数 |
山东 |
3 |
河北 |
1 |
北京 |
1 |
湖南 |
1 |
总计 |
6 |
2.器乐类分省计划
省份 |
计划人数 |
北京 |
2 |
河北 |
2 |
山东 |
2 |
湖南 |
1 |
总计 |
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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